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5)
時間: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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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審
3.輔導和幫助企業學習和使用“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
4.完成管理中心和推薦單位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項目申請
2005年度起,創新基金全面實行數字化管理系統,項目申請實行電子申報,企業需通過登錄創新基金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一、申請時間
2005年度項目申請時間按下列時間進行:
1.未設立地方基金,推薦單位承諾地方匹配后推薦的項目,申請時間為4月1日至7月15日;
2.設立地方基金,進行地方評審立項后的推薦的項目,申請時間為4月1日至8月31日;
3.創業項目: 具體時間另行發布。
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推薦單位將申請材料在互聯網上上傳日期為準。
二、申請程序
(一)注冊
企業可按下列程序進行注冊:
1.已經申請過創新基金的企業,用已有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創新基金網站,進行企業注冊信息確認及修改;
尚未申請過創新基金的企業,在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填寫企業注冊信息;
2.下載法律文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3.將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的復印件以及法律文書、注冊信息表一并送交當地推薦單位指定的服務機構進行認證;
4.服務機構審驗合格后,將相關資料寄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審核后激活企業身份,企業完成注冊。
(二)項目申請
企業可按下列程序進行項目申請:
1.完成注冊的企業,按注冊時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創新基金系統,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并提交相關的承諾書和聲明;
3.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填寫申請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可以選擇采用在線填寫申請材料和附件摘要,或下載離線控件離線填寫申請材料和附件摘要的方式進行;
創新基金申報系統提供了詳細的指標定義和解釋、填報說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關學習知識,企業完全可以獨立完成填報過程;服務機構也可以通過在線或離線方式進行全面具體的指導;
4.企業將填寫完成的內容發送服務機構,同時將相關附件書面副本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后報送服務機構;
5.服務機構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認證,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和建議;修改定稿后協助企業完成相關附件的掃描和錄入;
6.服務機構將完成審查認證的材料報送推薦單位,推薦單位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后,根據推薦單位注冊情況進行地方基金評審立項后推薦或承諾地方匹配后推薦;
進行地方基金評審立項的推薦單位,須按管理中心的要求建立地方的專家庫,按照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專家評審工作規范》組織專家進行地方評審工作,確定地方立項支持的項目。并根據科技部發布的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中規定,擇優篩選符合創新基金要求的項目報管理中心;上報管理中心的項目應以文件形式報送立項排序清單和地方基金支持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