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東股票、定向增發股票的限售期是多長?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次 時間:2015-10-13 16:44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
根據《公司法》第142 條的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據《業務規則》第2.8 條規定,“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
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該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規定執行,主辦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導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發生變更的,后續持有人應繼續執行股票限售規定。”掛牌公司股東如果符合上述身份或情形的,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所持股票的解限售。
定向增發股票: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定向增發的股票沒有限售期,除非定向增發對象自愿做出關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別約定,否則,定向增發的股票無限售要求,股東可隨時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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